星期四, 10月 28, 2004

 

瓊士積極管教法

美國心理學家瓊士(Fredric Jones)指出,有效的管教方法,必須是低調的(Low Key)、易於使用的,但更重要的是它能令壞行為「自行消除」(Self Eliminate)。因此﹐消極負面的技術如懲罰、羞辱、貶抑等﹐宜儘量少用﹐最好莫用;而積極正面的技術如報酬、鼓勵、增強等﹐則要常用﹐多用。瓊士所創之「積極管教模式」所標榜者﹐正是這些特色。


看看他對於頂嘴的處理,頗值得觀看研究一番。

˙老師的行動應從容不迫(比慢動作稍快些即可)。

˙每一行動前後各做兩次放鬆呼吸。

˙猶豫不決時,即勿採取任何行動。

˙與違規學生之間保持眼光接觸。

˙縮短與學生之間的距離,以提升老師的力量,但學生一旦遵從指示,即應立即停止設限行動。

˙對學生的頂撞,勿需反駁(事後才叫到一旁處理)。

˙所需時間多少,就應使用多少,才能顯得從容鎮定。

˙倘需同時應付兩個學生時,要在他們之間樹立一道「牆」,一次「解決」一個。

˙事完離開學生,宜緩慢沈著,循預定方式為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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